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会员大会审议。

第四十一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