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开展检验检测科技理论、检测方法、技术标准、人才培养、能力评价、仪器设备、实验室建设、风险管理等学术交流,以及相关领域内国际合作;

(二)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发行检验检测科学期刊,举办本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组织编著出版检验检测学术著作;编辑发布检验检测学科年度发展报告;

(三)开展检验检测科技奖评选工作;

(四)组织推选检验检测领域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人选工作;组织推选国家科技进步奖、中国青年科技奖、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光华工程科技奖候选人工作;

(五)组织参与国家检验检测科技政策、科学研究工作,组织开展检验检测科研、标准化、技术咨询和科普工作,推广先进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六)组织制定检验检测学科发展规划,推进学科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检验检测科技人员培养和能力提升,开展检验检测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七)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评价,推动检验检测技术进步;

(八)承办政府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