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发展,根据《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21年中国科协将开展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和认定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规定负有科普义务的单位、自愿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且具备相应工作条件,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由学会推荐可申报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二)申报认定程序

1.推荐。由学会负责组织推荐本学会专业领域内的单位,经学会审核推荐后方可参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2.初评。中国科协依据《办法》对被推荐的申请单位(机构)情况进行初评和实地抽检。 

3.终评。中国科协组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专家委员会,按照《办法》评议确定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建议名单。

4.公示和命名。建议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国科协予以认定命名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颁发证书和牌匾。

二、有关要求

(一)落实申报责任。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部署,组织本部门、本专业领域、符合条件的基地择优推荐申报。

(二)及时推荐报送。各推荐单位请于11月8日前通完成申报工作。

(三)2020年及之前到期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需重新申报。

三、联系方式

中国检验检测学会:徐郡 高少泽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307

联系电话:010-59196550转3302

电子邮箱:1324154073@163.com

中国检验检测学会

2021年11月1日

 

附件: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申请条件

 

 

 

 

关于申请全国科普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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