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检验检测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审查工作,提高检验检测行业标准化技术审查的科学性、权威性,根据《中国检验检测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及《中国检验检测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有关要求,本着“开放参与、按需纳入、随时增补的原则,学会秘书处向会员单位及个人会员公开征集检验检测领域及相关领域标准化技术审查专家,筹建检验检测标准化技术审查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纳入检验检测标准化技术审查专家库的委员,根据检验检测领域标准化工作安排,参加检验检测领域标准的立项评审、技术审查、效果评价及宣贯培训等相关工作。
二、委员条件
(一)学会会员单位、个人理事及相关领域专家;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评审中坚持科学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能认真履行专家的职责和义务;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掌握宏观政策,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掌握相关领域的发展趋势和需求;
(四)有较好的分析能力和表达能力,有时间和精力参加审查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
(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行政管理部门或企业管理岗位,应具有副处级以上或副总以上职称(职务),应有从事标准化工作经历。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程序。申报专家可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两种方式申报。单位推荐需提供推荐单位盖章的《中国检验检测学会团体标准审查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见附件);个人自荐提交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从事过相关领域评审工作或符合委员条件的相关材料及《中国检验检测学会团体标准审查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二)名额分配。首批征集的委员名额分配如下:
普通会员单位:每个单位推荐一名专家委员;
理事会员单位:每个单位推荐二名专家委员(推荐人选应为不同专业领域);
个人理事以自荐方式,相关领域专家采取申请和邀请方式。
(三)提交资料。将委员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及以上所有纸质版材料统一邮寄至学会秘书处(同时发送登记表电子文档);
(四)申请时限及聘任。学会对申请的委员组织评审,评审通过的向社会公告,纳入学会标准化技术审查专家库并颁发聘书。
四、联系方式
中国检验检测学会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311室
邮编:100125
联系人:吕晓燕 010-59196550转3152
邮箱:lvxy@cits.ac.cn
附件:中国检验检测学会团体标准审查委员会委员推荐表(点击下载)
中国检验检测学会
2020年12月23日
(来源:中国检验检测学会 业务部)